一、什么是关联方?
关联方是指与您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关联关系包括股权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及劳务关系、任命委派关系、亲属关系等。
注:1、股权关系要求双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或同为第三方持股达到25%以上。
2、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及劳务关系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但是持股比例不受25%的限制。

二、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包含哪些?
如果您单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了以下任意一种交易,就说明与关联方发生了业务往来。
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2、金融资产的转让。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4、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5、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