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要转出的税额填写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项目下对应栏次,填写后数据会自动生成到主表14栏“进项税额转出”的“一般项目”本月数里。如图所示:
图1:
图2:
温馨提示:具体填写哪个栏次,是否即征即退,需要您与所属税局或致电税局热线12366-1进行咨询,最终以税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