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1年1月某企业(不属于制造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研发期间共发生研发费用化支出100万元,资本化支出200万元。
在2021年7月底研发完成,将资本化支出结转到无形资产,按照10年进行摊销。
不考虑其他情况,且该企业的研发支出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分析:
1、费用化加计扣除金额=100万*75%=75万
2、无形资产正常摊销金额=200万/10年/2=10万(7月开始摊销半年的金额)
3、享受加计扣除后无形资产摊销金额=200万*175%/10年/2=17.5万
您可以结合以下对比表来理解下:

提醒:账上仍需要根据实际发生额来入账,加计扣除部分通过填表方式进行纳税调减(即调表不调账哒)。